適應癥為1.本品可作為青霉素
過敏患者
治療下列
感染的替代用藥:溶血性鏈球菌、
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
扁桃體炎、
急性咽炎、
鼻竇炎;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、蜂窩織炎;白喉及白喉帶菌者;氣性壞疽、炭疽、破傷風;放線菌病;梅毒;李斯特菌病等。2.軍團菌病。3.肺炎支原體肺炎。4.肺炎衣原體肺炎。5.衣原體屬、支原體屬所致
泌尿生殖系感染。6.沙眼衣原體
結膜炎。7.厭氧菌所致的
口腔感染。8.空腸彎曲菌
腸炎。9.百日咳。10.
風濕熱復發(fā)、感染性心內膜炎(風濕性心臟病、先天性心臟病、心臟瓣膜置換術后)及口腔、上呼吸道
醫(yī)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(青霉素的替代用藥)。不良反應
1.服用本品后發(fā)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
紅霉素制劑為多見,服藥數(shù)日或1~2周后患者可出現(xiàn)乏力、惡心、嘔吐、
腹痛、皮疹、
發(fā)熱等。有時可出現(xiàn)黃疸,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,停藥后??苫謴?。
2.
胃腸道反應有
腹瀉、惡心、嘔吐、中上腹痛、口舌
疼痛、胃納減退等,其發(fā)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。
3.大劑量〈≥4g/日〉應用時,尤其肝、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,可能引起聽力減退,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(>12mg/L)有關,停藥后大多可恢復。
4.過敏反應表現(xiàn)為藥物熱、皮疹、嗜酸粒細胞增多等,發(fā)生率約0.5%~1%。
5.其他,偶有
心律失常,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。
禁忌
對本品或其他紅霉素制劑過敏者、慢性
肝病患者、肝功能損害者及
孕婦禁用。
注意事項
1.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,至少需持續(xù)10日,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(fā)生。
2.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,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。
3.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。
4.患者對一種紅霉素制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,對其他紅霉素制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。
5.因不同細菌對紅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,故應做藥敏測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