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應癥為1.本品作為首選或選用藥物應用于下列疾?。?1)立克次體病,包括流行性斑疹傷寒、
地方性斑疹傷寒、洛磯山熱、恙蟲病和Q熱。(2)支原體屬
感染。(3)衣原體屬感染,包括鸚鵡熱、性病、淋巴肉牙腫、非特異性尿道炎、輸卵管炎、
宮頸炎及沙眼。(4)回歸熱。(5)布魯菌病。(6)霍亂。(7)兔熱病。 (8)鼠疫。(9)軟下疳。
治療布魯菌病和鼠疫時需與氨基糖苷類聯(lián)合應用。2.由于目前常見致病菌對四環(huán)素類耐藥現(xiàn)象嚴重,僅在病原菌對本品呈現(xiàn)敏感時,方有指征選用該類藥物。由于溶血性鏈球菌多對本品呈現(xiàn)耐藥,不宜選用于該類菌所致感染的治療。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和任何類型的
葡萄球菌感染。3.本品可用于對青霉素類
過敏的破傷風、氣性壞疽、雅司、梅毒、淋病和鉤端螺旋體病以及放線菌屬、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。不良反應
1.
胃腸道癥狀如惡心、嘔吐、上腹不適、腹脹、
腹瀉等,偶可引起胰腺炎、食管炎和食管潰瘍的報道,多發(fā)生于服藥后立即臥床的患者。
2.本品可致肝毒性,通常為
脂肪肝變性,妊娠期婦女、原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易發(fā)生肝毒性,但肝毒性亦可發(fā)生于并無上述情況的患者。四環(huán)素所致胰腺炎也可與肝毒性同時發(fā)生,患者并不伴有原發(fā)
肝病。
3.變態(tài)反應:多為斑丘疹和紅斑,少數患者可出現(xiàn)
蕁麻疹、血管神經性水腫、過敏性紫癜、心包炎以及系統(tǒng)性
紅斑狼瘡皮疹加重,表皮剝脫性
皮炎并不常見。偶有過敏性休克和
哮喘發(fā)生。某些用四環(huán)素的患者日曬時會有光敏現(xiàn)象。所以,應建議患者服用本品期間不要直接暴露于陽光或紫外線下,一旦
皮膚有紅斑應立即停藥。
4.血液系統(tǒng):偶可引起溶血性貧血、血小板減少、
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嗜酸粒細胞減少。
5.中樞
神經系統(tǒng):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,可表現(xiàn)為
頭痛、嘔吐、視神經乳頭水腫等。
6.腎毒性:原有顯著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可能發(fā)生氮質血癥加重、高磷酸血癥和酸中毒。
7.二重感染:長期應用本品可發(fā)生耐藥金黃色葡萄球菌、革蘭陰性桿菌和真菌等引起的
消化道、呼吸道和
尿路感染,嚴重者可致敗血癥。
8.四環(huán)素類的應用可使人體內正常菌群減少,導致
維生素B缺乏、真菌繁殖,出現(xiàn)口干、
咽炎、口角炎、舌炎、舌苔色暗或變色等。
禁忌
對四環(huán)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
1.交叉過敏反應:各種四環(huán)素類藥物間可產生交叉過敏反應。
2.對診斷的干擾:
(1)測定尿鄰苯二酚胺(Hingerty法)濃度時,由于四環(huán)素對熒光的干擾,可使測定結果偏高。
(2)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、血尿素氮、血清淀粉酶、血清膽紅素、血清氨基轉移酶(AST、ALT)的測定值升高。
3.長期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血常規(guī)以及肝、腎功能。
4.應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(約240ml)水,避免食道潰瘍和減少胃腸道刺激癥狀。
5.本品宜空腹
口服,即餐前1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,以避免食物對吸收的影響。
6.下列情況存在時須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:
(1)由于本品可致肝損害,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類藥物。
(2)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質血癥,已有腎功能損害不宜應用此類藥物,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須慎重考慮,并根據腎功能損害的程度減量應用。
7.治療性病時,如懷疑同時合并螺旋體感染,用藥前須行暗視野顯微鏡檢查及血清學檢查,后者每月1次,至少4次。